學校保安
學校安全工作是整個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這直接關系到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,也關系到千千成千上萬個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穩定。校園安全保護老師和學生的安全,給家長一種安全感。
學校保安員負責保衛學校,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丟失,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。為此,學校的安全職責如下:
1、學校安全人員肩負著學校安全的重任,責任心強,嚴格遵守安全職業道德,24小時輪流值班,不準擅自離崗。
2、學校安全人員不允許與其他人聊天。參觀、的學生家長必須了解情況并填寫參觀登記表,經相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放行。
學生在校期間,嚴格控制家長的自行車和摩托車進入校園。其他服務于學校的車輛只有在學校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入校園。
4、學生應在上課時間及時清除學校大門外(約5米)被、車輛阻擋的障礙物,以有效清除學生的擁堵。按時做好開門和關門工作,這樣門才能打開。
5、學生上課時不允許外出。如果他們外出,在離開學校之前,他們必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或由班主任陪同的請假。閑置人員、銷售人員不得進入學校,以確保校園安全。
6、加強通道的衛生清潔,做好學生上課的安全巡查,每天放學后檢查學校辦公室的燈、和風扇、的門窗是否關閉。如發現未關閉,應及時妥善處理,并向學校安全部門或后勤部門領導報告。
7值、值夜班,定期巡視校園,在《安全巡視日志》中及時記錄,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或報警。
8、保安人員因玩忽職守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,應承擔相應的責任。